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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河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美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综合评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优化人才选拔机制,创新复试考核方式,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强化主体责任,深化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方式
我院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现场复试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三、组织管理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由“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领导、组织本单位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织成立“考生资格核查小组”,由负责学生工作副书记、纪检委员、研科办主任和研究生辅导员组成;具体负责我院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核。
组织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7人、1名唱票员、1名记分员、1名监察员组成,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以及确保本小组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组织成立“监督小组”,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选聘,本院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具体负责复试录取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以及受理考生的投诉和申诉等事宜。
四、复试分数线及拟招生人数
见附件1。
注: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本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如个别专业(方向)因考生达不到我院要求而出现录取名额不满的情况,剩余名额将调配到生源质量较好的专业(方向)。
五、复试名单
见附件2。
注:我院将安排专人电话通知上线考生参加复试;没有接到电话复试通知的考生,只要达到上述复试分数线,请及时联系我院研科办(0371-22967669)了解复试相关情况。
六、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1.报到时间:
2023年4月7日上午8:30—12:00。
2.报到地点:
河南大学美术学院一楼会议室。
3.报到所需材料:
(1)准考证(准考证丢失考生可在研招网重新打印)。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学籍、学历(学位)证明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校生证明或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网络报考所填报的学历学位证书;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时往届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延长有效期至6个月)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延长有效期至6个月),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延长有效期至6个月),研究生学籍在籍的需提交学籍所在高校研究生院(处)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延长有效期至6个月)。
5.签署《河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注:复试考生须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等信息。我院考生资格核查小组将根据《河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籍学历证明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七、复试时间及地点
1.复试时间:
2023年4月7日(晚上)—4月9日
2.复试地点:
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明伦街85号河南大学(明伦校区)美术学院
注:复试具体时间、地点报到时再行通知。
八、复试内容与成绩构成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测试、专业面试。
1.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采取听力笔试测试的方式进行,单独打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所占权重为复试成绩的10%。
2.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分为理论知识考核环节和实践能力考核环节。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学术学位研究生考生(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进行理论知识考核,内容为美术学院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
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美术、艺术设计)以及设计学(学术学位)考生进行实践能力考核,内容为美术学院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
同等学力考生单独设置同等学力加试环节,内容为美术学院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以百分计。同等学力加试属于资格考试,不计入总成绩。
3.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由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
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在进行面试时,按照面试项目针对每一位考生的表现现场独立评分,成绩以百分计。对考生面试成绩进行计算时,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取其平均值。
专业学位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在进行面试时,按照面试项目针对每一位考生的表现现场独立评价,面试成绩只区分合格与不合格,不计分。
4.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外语占复试成绩的10%,若外语成绩以百分计,转换为十分制),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所占比重为50%,复试成绩占50%,计算公式如下。
学术学位研究生最终成绩计算公式:
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专业测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90%+外语复试成绩×10%]×50%。
专业学位研究生最终成绩计算公式:
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专业测试成绩÷2×90%+外语复试成绩×10%)×50%。
考生在专业测试、专业面试、同等学力加试中,任一考试科目成绩达不到60分者,均视为考生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九、拟录取
1.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我院向拟录取考生发放思想政治考核表与调档函,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我校将慎重考虑是否予以录取。
十、复试信息公开、监督、申诉
1.信息公开
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以及学校要求,在美术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分数线、拟招生人数、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办法、复试成绩等相关信息。
2.监督
我院组织复试“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检查本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全过程、各环节等相关工作;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督导巡视小组”,对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督导巡视;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形成三级全覆盖监督检查体系。
3.申诉
考生对我院硕士生招生复试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申诉,学院安排专人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起申诉。
美术学院申诉电话:0371-22967669;电子邮箱:msxyykb@126.com。
河南大学申诉电话:0371-22867269/22869091;电子邮箱:zsgl@vip.henu.edu.cn。
十一、其它事项
1.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及时上报学校,经查实后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考生应于拟录取后提供近期(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由我院考生资格核查小组负责审核。
注:体检报告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3.本方案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河南大学相关招生政策为准,由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河南大学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29日